关于书本身的内容不赘述,主要记录自己的感想和一点书摘。
以东南亚地区和撒哈拉以南非洲为例的人种变迁推理令人叹为观止
本书最大的观点,欧亚大陆和美洲大陆的形状决定了文明的发展和形态。气候,地形,物产,器具……无一不塑造了文明的形态。虽然每一个因素都会产生作用,但是作用的大小差别巨大,并坐互相影响。
在文明和人类学领域,本书给我的冲击和当年读黄仁宇的《赫逊河畔谈中国历史》、《中国大历史》给我的历史观带来的影响十分类似,眼界忽然就打开了。
一段有意思的书摘,谈论斑马为什么不能被驯化:
我在前面提到过,驯养的猎豹作为比狗不知强多少倍的猎兽,曾受到古埃及人、古亚述人和现代印度人的重视。 印度莫卧儿帝国的一个皇帝圈养了 1000 头猎豹。尽管许多富有的王公贵族为此投人了大量人力和物力,但他们所有的猎豹都是从野外提来后驯养的。这些王公费族想要使猎豹在圈养中繁殖的努力都落空了,直到1960年现代动物园的生物学家才成功地使第一头猎豹在动物园里出生。在野外,几个雄性猎豹兄弟对一头雌性猎豹要追逐好几天,而所以需要用这种相售的长距离的求爱方式,似乎是为了使雌性猎豹排卵或愿意接受交配。关在笼子里的猎豹通當拒绝按照那种精心策划的求爱程式办事。
类似的问题也使繁殖南美小羊驼的计划受挫。南美小羊驼是安第斯山脉的一种野骆驼,它的毛是兽毛中最细最轻的……,尽管有金钱和名声的强烈刺激,为了获得驼毛而在圈养中繁殖小羊驼的所有尝试都失败了,其原因包括:小羊驼在交配前要经过长时间的复杂的求偶程式,一种在圈养中无法做到的程式,雄性小羊驼彼此之间水火不能相容;以及它们需要一个终年使用的觅食区和一个分开的终年使用的睡眠区。
虽然斑马的黑白斑纹在人类眼中十分的抢眼,但对于只有黑白视觉的掠食动物而言,黑白条纹有助于打散外轮廓、使掠食者不容易锁定个体,但主要原因是,黑白交错的斑纹可使采采蝇等害虫较不会寄生在它们身上。黑白色的条纹还可调节身体的温度,形成自然的空调系统,因为白色可反光、降温,黑色可吸光、升温。每只斑马的纹理也不是完全相同的,这样它们就可以识别到其斑马的身份。斑纹也有吸引异性关注的作用,另外受过伤的斑马的纹理可能会有点乱,在它们择偶时可以参考配偶的斑纹以判断对方的健康情况。跟马相同,斑马能够细步行,亦能慢走及快走。速度来说,斑马比马稍慢,但是它们的耐力较好,要猎食它们的猛兽较难追得上。斑马被其他动物追逐时经常霎时转弯令敌人很难捕捉它们,走投无路的话便会猛啖飙起,又踢又咬。斑马视力不俗,它们并非色盲。跟别的有蹄动物一样,斑马的眼生在头的两侧,视觉较阔。它们在较黑暗的环境也能看得到其他东西,但其夜视能力在跟肉食动物相对之下也比较弱。幸好斑马的听力也颇为灵敏,环绕听觉亦比马好得多,更可以转向任意方向,以补偿对眼的夜视弱点,防止在夜间轻易被肉食动物捉到。
除了视觉及听觉,它们的味觉跟嗅觉也相当不错。因为斑马比马更能适应非洲的疫症,欧洲殖民者曾经试图驯服斑马代替马用于骑乘和拉车。然而由于斑马的天性较难预测,在压力下容易受惊吓,驯服斑马多数都以失败告终。因此,能被人类成功驯服的斑马多为杂交斑马(斑马跟其他马科动物如马、驴杂交的品种),而非天然纯种斑马。贺瑞斯·海斯船长在他大约1899年写的《马的特点》中对各种斑马的可用性做了比较。他在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里就给一匹山斑马上了鞍和缰绳,但却无法在接下来的两天里控制住这匹斑马并给它上“嚼”。他解释是斑马的脖子“太硬”,他根本就没办法把它的脖子拉向任何一个方向。尽管他在马戏团的环形场内驯服了这匹斑马,但一旦拉到户外,就再也无法控制住它。他发现平原斑马容易训练,而且对采采蝇的叮咬免疫,因此认为平原斑马是理想的可驯服种类。
两个感想:
- 越为高级的动物,其求偶交配的流程就越复杂越自主,继而越难以被人工的操控驯养,而驯化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人工培育下一代
- 斑马作为一个物种,无法驯化是因为它们太强悍了,作为一个强悍的全能战士,反而更难以纳入一个多物种合作的体系中——说得好听点叫难以配合协作,难听点叫不服从人类的奴役,怎么说呢,送它们个评论:“武德充沛”吧。